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2567.“男仆和女仆”表示也富有理性真理和属世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这从“男仆和女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男仆和女仆”(或仆婢、男奴女奴等),他们在内义上表示那些相对低级或价值较低的事物,如相对于属灵和属天事物的理性和属世事物。属世真理是指各种记忆知识或事实,因为这些是属世的。在圣言中,“男仆和女仆”(或仆婢、男奴女奴等)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提到他们的那些话的内义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要怜恤雅各,必再拣选以色列,将他们安置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加入雅各家。列民必接受他们,把他们带到他们的地方;以色列家必在耶和华的土地上占有他们为仆婢。(以赛亚书14:1-2)
此处“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寄居的”表示在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节);“仆婢”表示属世真理和理性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它们为“雅各和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服务。很明显,这段经文不是在谈论雅各和以色列,或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因为当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分散在外邦人当中时,他们就变成了外邦人。然而,犹太人仍念念不忘并期盼字面上的这个预言成真,即: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列民必把他们带到他们的地方,并成为他们的仆婢。而事实上,在圣言的预言部分,凡提到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地方,没有一丁点东西与他们有关。犹太人自己从以下事实也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即:经上在各个地方论到以色列,跟论到犹太一样,说要把以色列带回来。
同一先知书:
看哪,耶和华使地空虚,变为荒凉,又扭曲地面,将它的居民分散。那时百姓怎样,祭司也怎样;仆人怎样,主人也怎样;婢女怎样,主母也怎样。(以赛亚书24:1-2)
此处“地”表示教会(662, 1066, 1067, 1850节),当“百姓和祭司”所表示的内层真理和良善,以及“仆人和婢女”所表示的外层真理和良善不复存在时,这教会就变得“空虚、荒凉,地面扭曲,它的居民分散”;当外在事物统治内在事物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又: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来,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以赛亚书65:9)
此处“雅各”表示外在教会;“犹大”表示内在的属天教会;“拣选的人”表示它的良善;“仆人”表示它的真理。
约珥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所有肉体,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在那些日子,我也要将我的灵浇灌仆人和婢女。(约珥书2:28-2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说预言”表示教导(2534节);“儿(子)”表示真理本身(489, 491, 533, 1147节);“女(儿)”表示良善本身(489-491节);“仆人和婢女”表示低级的真理和良善,当它们提供支持和确认时,经上就说耶和华的灵“浇灌”它们。“仆人和婢女”在此处和别处都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不是很明显,部分是因为对仆人和婢女的普遍观念,部分是因为从字义上看,这个预言更像是历史事件。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说,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此处很明显,他们要吃的,不是君王、将军、壮士、马和骑马者的肉,以及自主者为奴者的肉;对他们来说,变成“肉”的,是教会的内在与外在真理。
“仆人(或男仆、奴仆、男奴)”表示真理,“婢女(或女仆、女奴)”表示良善,它们服从,因而服务于属灵和属天的真理和良善,这一点从代表性教会中针对仆婢所制定的律法看得更清楚。这一切律法都与教会和主国度的状态有关,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也都与低级的真理和良善有关,或与属世和理性的真理和良善必须为属灵和属天的真理和良善,因而为神性的真理和良善服务的方式有关,如下列经文:
希伯来男奴和希伯来女奴第七年可以自由,那时,要从羊群、禾场、酒榨之中,多多地给他。(出埃及记21:2, 6; 申命记15:12-15; 耶利米书34:9-14)
男奴的妻子若与他一同服侍,就可以自由;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出埃及记21:3-4)
买来的穷乏弟兄不可像奴仆服侍,却要像雇来的仆人和寄居的一样;到了禧年,他和他儿女要一同出去。(利未记25:39-43)
若一个弟兄被外来的寄居者买去,可以将他赎回,到了禧年,他要出去。(利未记25:47等)
男女奴仆可以从四围的民族和寄居的外人中买,他们要作他们永远的产业。他们可以严严地辖管他们,只是以色列人,不可严严地辖管。(利未记25: 44-46)
奴仆若不愿意自由出去。要在门口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作奴仆;婢女若不愿自由,也一样。(出埃及记21:6; 申命记15:16, 17)
人若用棍子打男奴或女奴,以致死亡,他必受报应;若撑过一两天,那人就可以不受报应,因为那奴仆就是他的银钱。(出埃及记21:20, 21)
人若击打他奴仆的眼或牙,把它打坏了,他就可以自由离去。(出埃及记21:26-27)
牛若用角抵触了男奴或是女奴,以致他死了,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出埃及记21:32)
若有奴仆逃离主人,不要关押他,要让他住在他所选的地方,不可苦待他。(申命记23:15-16)
用银子买来,受了割礼的奴仆可以吃逾越节。(出埃及记12:44)
被买的人的女儿不可像男奴那样出去。她若是恶的,她的主人不能把她卖给外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待她如同女儿;若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若不向她行这些事,她就可以白白地出去。(出埃及记21:7-11)
这一切律法都可以追溯其起源于天上真理与良善的律法,在内义上也都关注天上的这些律法,部分通过对应关系,部分通过代表,部分通过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而关注它们。但在教会的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也就是最外在、最低级的敬拜事物被废除后,这些律法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如果源于真理和良善的秩序律法,并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的这些律法被解释出来,那么“男女奴仆”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实际上,“男奴”(或男仆、仆人、奴仆)只表示理性和记忆或事实类的真理,这些真理都是低级真理,因而应当为属灵真理服务;而“女奴”(或女仆、婢女)则表示这些真理的良善,这些良善也是低级的,事实上应当提供服务,只是服务的方式不同。这解释了为何针对女奴所制定的某些律法不同于针对男奴所制定的律法。因为就本身而言,真理远比它们的良善更是仆人。
在撒母耳记,“王权”在内义上只表示真理的“权利”;当虚假开始统治真理和良善时,“王权”也表示虚假的“权利”;这一点从对描述它的那些话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管辖你们的王权必是这样:他必取你们的儿子,派他们为他赶车,做他的马兵,在他的车前奔跑;他必取你们的女儿作配香膏的、烧饭的和烤饼的;又必取你们的男奴女奴、最好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叫他们为他做工;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连你们也必作奴仆。到那日,你们必因你们为自己所选的王而哀叫,到那日,耶和华却不回答你们。(撒母耳记上8:11, 13, 16-18)
“王”表示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非真理的东西,也就是虚假。他派去为自己赶车、做马兵的“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这些真理要屈服于“车和马兵”所表示的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他取来作配香膏的、烧饭的和烤饼的“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这些虚假要通过这些良善而充满快乐,变得可悦纳。“要为他做工”的男奴、女奴、少年人和驴表示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这些虚假将通过它们被确认,变得更强大。“他必取十分之一的羊群”表示良善的余剩,他要向这余剩施暴。他们“必作奴仆”表示圣言和教义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不会掌权统治,而是屈服,以至于确认他的原则或假设里面的虚假和他欲望里面的邪恶。因为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被引入虚假原则或假设,以至于确认它们,要么通过虚假应用被引入,要么通过错误的解释,或歪曲,或弃绝凡不支持的东西被引入。这就是为何经上补充说:“到那日,你们必因你们为自己所选的王而哀叫,到那日,耶和华却不回答你们。”
2715.这里有两个奥秘:第一,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第二,这种模糊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关于第一个奥秘,即: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个奥秘从前面(2708节)关于对比属天人和属灵人的状态的论述明显看出来。这两种状态的对比使得这种模糊变得显而易见。对属天人来说,良善本身被植入其心智的意愿部分,光从那里进入理解力部分。但对属灵人来说,整个意愿部分都被毁灭了,以致他们根本没有来自意愿的良善;因此,主才将良善植入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863, 875, 895, 927, 928, 1023, 1043, 1044, 2124, 2256节)。拥有生命的,主要是人心智的意愿部分,理解力部分则从意愿获得生命。因此,既然对属灵人来说,意愿部分已经被如此毁灭,以至于无非是邪恶,而邪恶持续不断地从意愿部分流入理解力部分,也就是流入思维,那么很明显,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那里的良善是模糊的。
这就是为何属灵人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主,因而没有作为一切敬拜中的基本要素和良善从主流入的渠道的那种谦卑,因为一颗傲慢的心永远不能从主获得良善,唯有一颗谦卑的心才能。属灵人也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他们的邻舍,因为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不断从他们心智的意愿部分流入,模糊了那爱的良善。凡对此进行反思的人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到这一点:他在帮助别人时,为的是世俗的目的;因此,他可能不是有意识地这么做,却仍在思想回报,要么从他所帮助的人那里得到回报,要么在来世从主那里得到回报;他的良善就这样被邀功的思想,或欠他东西的感觉玷污了。还有一个事实能证明这一点,即:每当行了什么善事时,他若能叫人知道,从而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就处于其生命的快乐了。但属天人爱邻胜己,从不思想回报,也不以任何方式将自己置于他人之上。
此外,与属灵人同住的良善因说服性的信仰而变得模糊;这些说服性的信仰是各种假设或原则的产物,而各种假设或原则同样来源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至于他们在信的问题上的说服性信仰是何性质,可参看前文(2682, 2689e节)。这也是来自其心智意愿部分的邪恶的流注的产物。
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不像属天人那样从任何感知来认识真理,而是从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以及他生来所进入的教义来认识真理。当他添加了他自己和自己想法的某种东西时,感官及其错觉并理性及其表象,或说感官印象和逻辑能力通常占上风,使他几乎不能像属天人那样承认任何纯粹的真理。尽管如此,主仍将良善植入那些看似真理的事物,即便这些真理是纯粹的错觉或真理的表象。不过,这良善会因这类真理而变得模糊,因为良善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自己的具体性质。这就像阳光照到物体上。接受光的物体的性质使这光在那里看上去有某种颜色。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适宜和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美丽的;但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不适宜,因而是不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丑陋的。良善本身以同样的方式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一种具体性质。
这个奥秘还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人不知道邪恶是什么。他几乎不相信除了违反十诫的行为外还有其它邪恶存在,也没有意识到情感和思维的无数邪恶,又不反思它们,或称其为邪恶。凡恶欲和放纵带给他的快乐,他都视之为良善,而不是别的。他实际上追求并赞成爱自己的快乐,还为之辩解;殊不知,这些快乐影响、塑造他的灵,他在来世会完全变成这个样子。
这一切反过来表明,属灵人不知道良善是信的本质,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本质上的爱和仁,即便整部圣言几乎只论述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良善。至于被他视为本质的信,除非他通过大量生活经历确认了它,否则他所知道的,就是讨论它是不是真的。属天人从来不讨论这一点,因为他知道并感觉它是真的。这就是为何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因为属天人拥有真理本身,而属灵人却争论它的正确性,或说属天人就处于属灵人所争论的真理本身。属天人因拥有真理本身,所以能从这真理看见属于它的无数事物,因而从光可以说看见整个天堂。但属灵人却争论真理的正确性,所以只要这样争论,他们就无法抵达属天人之光的最远边界,更不用说凭他们的光看见任何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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